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家和企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政策说明
2018/8/27 17:12:27点击:
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家和企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政策说明
市建委负责组织的工程技术土建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工程技术城市供水供热供燃气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积极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渠道,鼓励民营企业家或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个人自主申报。对长期在私营企业工作、没有参加过职称评审或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业绩等情况鼓励其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在评审过程中,确保上述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一评审政策。
欢迎广大民营企业家或企业技术人员就有关政策及评审要求等问题进行咨询,咨询电话:28468169、2846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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